关于开展2024年公用房核查及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1-06来源:江苏航宇后勤服务公司作者:浏览次数:396

各部门:

根据学校通知要求,现开展2024年度公用房核查及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。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核查、盘点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公用房核查:

1.各部门核对、补充、修订公用房信息,具体包括房屋名称、所属楼层、房间位置、房间结构、房号、房间名称、使用面积、房间用途、房间类型、使用状态、使用人、房间责任人等。

2.综合管理部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,排查办公用房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。

3.单位管理住房情况排查。本通知中所指单位管理住房指二级单位直接管理的家属区住宅房、学校各类除学生宿舍外的集体宿舍类住房。本次核查内容包括二级单位所管理住房的房源、用途、使用情况、使用人、是否有偿、分配依据等情况。

4.请各部门于2024年11月11日下班前完成部门自查,并提交《房间档案记录表》《附件4-5:二级单位管理住房使用情况表》。

二、固定资产盘点:

1.各部门通过以账对物的方式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自查,及时在“校内固定资产盘查表”“公司自有固定资产盘查表”上对固定资产变动信息进行更新。

2.通过移动盘点端(i南航app)逐一扫描固定资产上的二维码或输入资产编号后,对固定资产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和存放地点、使用人、责任人等信息进行确认。(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,具体需扫描盘查资产信息见“移动端盘点信息表”)

3.各部门对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进行统计,填报《拟报废固定资产统计表》。

4.请各部门于2024年11月18日下班前完成部门自查,并提交《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》《低值耐用品清查盘点报告》《固定资产盘点汇总表》《拟报废固定资产统计表》。

三、填写要求:

1.各类表格填写、修订时不要调整表格格式。

2.原有信息修订时请标红。

3.如原有信息需删除,请用删除线标记并标红;如有表格未涉及信息新增请在表格最下方标蓝增加。

 

联系人:张静、王宁杰

电话:84893980

 

 综合管理部

2024年11月5日



明故宫校区: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

邮政编码: 210016

联系电话:025—84893980

版权所有:江苏航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:梦蕾科技